先讲一个故事,是我几年前在一部野史上看到的。最近两天在围脖上也有看到有人说到。
清光绪20年,广西境内有一个韩姓富商的儿子,酒后失性,将一张姓男子杀死。人证、物证俱全,犯罪事实清楚,已经定为斩监候的铁案。只等圣上钦批,来年问斩了。家底殷实的韩氏夫妻四处打听,找上等的状师来为儿子开脱。走遍全国,状师们一听已经定案,连连摇头。有一天,有一状师主动上门说,我不仅可以让儿子免于死刑,还可以免于牢狱之灾。韩氏夫妇听该状师娓娓道来,表示如果事成之后,愿意以全部身家来报答状师。该状师回道,五百金足矣。
次年十一月初,如状师所言,韩家小子果然毫发无损的、并且无罪的回来了。这是怎么回事呢?这个状师真有通天的本事?还是另有隐情?
原来该状师上京城,用了五十两银子买通了一位刑部负责收发各了公文驿卒。该驿卒将圣上勾红的折子送至安徽,安徽一看这批折应该是发给广西,就退回给刑部。刑部这才又将批折发至广西。但这一来二去几个月都过去了,当批复秋后问斩的批折还在路上的时候,时逢慈禧太后六十大寿,大赦天下。韩家小子才由逃过灭顶之灾。
近观近日非常火爆的药家鑫事件,我关注的倒不是所谓的激情杀人的辩护,而是该案的被告方律师路钢。介于从网上找到不太关于他的信息,但可以感觉到也是个挺厉害的角色。从该案案发到宣判用了七个多月之久就可以看出。他和前段提到的状师都使用了相同的手法,也就是所谓的以小博大,四两拨千斤。如果说状师是在博慈禧大赦天下,那么路律师在博什么呢?他应该是在博今年两会大量人大代表关于废除死刑的提案。但事实证明,他这次博弈的结果不怎么样。
我看到网上的对于此事有一种言论叫,什么是法律顺应了民意些类的。我呸,我们国家还没废除死刑好不好。如果真废除了,还能把姓药这小子给砍了,这才叫顺应民意。
治乱世需用重典,连要饭的朱元璋都知道“吾治乱世,非猛不可”。杀人偿命,欠债还钱。这是天经地仪的事。不过话说回来药家鑫这事不一定就完了,应该还有续集的。按uncle lee的说法,不管怎么说政府不能老忽悠老百姓呀。
四月 24th, 2011 at 18:51
这个写的好
另外你这个recaptcha真的TCL
老load不出来
四月 24th, 2011 at 23:44
确实不太好,我把它禁用了
十二月 1st, 2011 at 19:35
PHP达人。。
惭愧阿,老杨..